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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课堂(第二十三期) 招标人招标全流程——招标计划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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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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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人发布招标计划

点击“项目备案-启动招标”菜单,进入启动招标页面。

 


点击“新增项目”按钮,进入新增项目页面,填写项目信息,点击“保存项目”按钮。


招标计划点击“新增”添加发布招标计划。(项目信息为空时,不允许添加招标计划)

招标人填写项目招标计划内容,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招标计划,系统保存项目招标计划。

项目招标计划都添加完成后,点击“发布”按钮,可以发布招标计划,发布的招标计划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公示。

二、招标人变更招标计划

招标项目如有调整,招标人可以点击已发布状态的招标计划后面的“添加变更”按钮,对已经发布的招标计划进行编辑修改。

招标人填写项目招标计划内容,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招标计划,系统保存项目招标计划。

项目招标计划编辑完成后,点击“发布”按钮,可以发布招标计划,发布的招标计划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公示。

三、招标人不发布招标计划

招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在“启动招标-新增招标项目”中点击“不发布招标计划”按钮。

在不发布招标计划界面,填写不发布招标计划说明,上传监管部门同意的说明附件后,点击“申请不发布招标计划”按钮,申请不发布招标计划。

交易中心确认不发布招标计划申请后,当前招标项目可以不发布招标计划,直接进行后期招标流程。

四、注意事项

1.项目建设单位(或招标人)应定期或适时发布招标计划,且与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间隔原则上不少于30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少于30日发布招标计划的,经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实时发布,招标项目如有调整,应当更新招标计划。

2.市、区(市)两级审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因招标人不可预见等原因急需开展的招标项目,经本级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可不发布招标计划。

3.招标人变更招标计划,如果变更内容不涉及提前发布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变更完成后,直接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变更后的招标计划;如果变更内容包含涉及提前发布招标文件时,需要上传监管部门同意提前发布招标文件说明文件,并且变更后的招标计划必须经过交易中心确认,确认后的招标计划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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