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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交通局全面实施交通工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信息来源:海阳市

发布时间: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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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我市交通工程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深化招投标信息公开,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根据《关于建立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193),海阳市交通局自2022年8月1日起全面实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根据《通知》要求,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适用于经市、区(市)两级审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或招标人)应定期或适时发布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或招标人项目批准文件文号、主要建设内容、合同预估金额、招标内容、招标方式、拟交易场所等内容。招标计划与招标公告发布间隔原则上不少于30日

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是我市营商环境创新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便于市场主体提前获取招标信息,不仅有利于招标人科学合理制订项目招标实施计划,更能有效延长市场主体投标准备时间,推动项目交易竞争更充分、交易活动组织更高效、交易程序规则更阳光。同时,全方位、全视角向社会公开交易活动信息,对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透明度、保障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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